| Subsidy: |
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計畫 |
| 申貸標的 |
單一研發計畫 |
| 資金額度 |
97年度25億元 |
| 資金來源 |
行政院國發基金 |
| 貸款對象 |
製造業、網際網路業、技術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及流通服務業 |
| 申請資格 |
-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
- 財務穩健,其公司淨值達其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且銀行貸款繳息還本正常。
- 應於國內設有研究發展或創作部門及足夠執行申請計畫之研究發展、技術服務或創作專門人才,其全職研究、技術服務或創作人員達三人以上。
- 申請人為國營事業機構者,應報經其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始得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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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用途 |
研發計畫必要之營運資金及計畫必要且新購之研發設備、電腦軟硬體設備、智慧財產權。 |
| 貸款額度 |
- 以核定計畫總經費80%為上限,貸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6,500萬元(如有政府補助款需扣除之)
- 利率固定,屬中長期貸款。
- 工業局提撥1億信用保證專款,通過本計畫廠商,信保成數一律7成以上,最高可達9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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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率成本 |
行政院開發基金所提供資金利息為1%,廠商須負擔經理銀行管理費用及銀行保證書手續費(0.5%~2.175%),利率共約為1.5-3.175%。 |
| 執行時程 |
以2年為原則, 不得超過3年。 |
| 貸款期限 |
- 貸款期限以7年為限,包含計畫執行期間3年(以內)
- 計劃執行期間僅需按月繳付利
- 本金於計畫執行滿1年後按季攤還,利息仍按月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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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程序 |
- 公司向工業局提出計畫申請。
- 工業局收到公司的計畫申請後,即進行資格審查。
- 再由技術審查委員會及財務審查單位進行技術及財務的審查。
- 技術及財務審查通過後,審議委員會進行計畫核定。
- 計畫通過後,公司依據簽約核定函,函文工業局辦理簽約。
- 計畫簽約後,公司取得銀行保證後,即可請領第一期款。
- 計畫有任何變更時,請填寫計畫變更表送交工業局。
- 公司應於每年1月20日前,繳交年度執行報告。
- 計畫執行採年度審查,審查委員親臨公司進行視察。
- 計畫經結案查訪通過後,即可辦理計畫結案。
- 然後,填具還本計畫書進行還款。若結案查訪不通過,公司需提前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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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資料 |
- 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計畫申請書
- 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計畫書(本申請書膠裝裝訂成冊先送1份,待工業局資格審查通過後再補送7份)
- 最近3年財務資料各2份(若為影本,請加蓋公司負責人章
-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簽證(含附註)或報稅報表
- 貸款金額3000萬(含)以上者,檢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簽證。
- 貸款金額3000萬以下者,檢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簽證或報稅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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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核委員 |
由業界及主管機關所組成 |
| 網址 |
http://rdloan.itnet.org.tw |
| 諮詢電話 |
02-2700-7500 #202~206 |
| 送件地址 |
台北市信義路3段41-3號經濟部工業局1樓服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