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IC設計育成中心logo

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資源與服務 /

研發貸款

Subsidy: 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計畫
申貸標的 單一研發計畫
資金額度 97年度25億元
資金來源 行政院國發基金
貸款對象 製造業、網際網路業、技術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及流通服務業
申請資格
  1.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
  2. 財務穩健,其公司淨值達其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且銀行貸款繳息還本正常。
  3. 應於國內設有研究發展或創作部門及足夠執行申請計畫之研究發展、技術服務或創作專門人才,其全職研究、技術服務或創作人員達三人以上。
  4. 申請人為國營事業機構者,應報經其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始得提出申請。
貸款用途 研發計畫必要之營運資金及計畫必要且新購之研發設備電腦軟硬體設備智慧財產權
貸款額度
  • 以核定計畫總經費80%為上限,貸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6,500萬元(如有政府補助款需扣除之)
  1. 利率固定,屬中長期貸款。
  2. 工業局提撥1億信用保證專款,通過本計畫廠商,信保成數一律7成以上,最高可達9成。
利率成本 行政院開發基金所提供資金利息為1%,廠商須負擔經理銀行管理費用及銀行保證書手續費(0.5%~2.175%),利率共約為1.5-3.175%。
執行時程 以2年為原則, 不得超過3年。
貸款期限
  1. 貸款期限以7年為限,包含計畫執行期間3年(以內)
  2. 計劃執行期間僅需按月繳付利
  3. 本金於計畫執行滿1年後按季攤還,利息仍按月繳付
申請程序
  1. 公司向工業局提出計畫申請。
  2. 工業局收到公司的計畫申請後,即進行資格審查。
  3. 再由技術審查委員會及財務審查單位進行技術及財務的審查。
  4. 技術及財務審查通過後,審議委員會進行計畫核定。
  5. 計畫通過後,公司依據簽約核定函,函文工業局辦理簽約。
  6. 計畫簽約後,公司取得銀行保證後,即可請領第一期款。
  7. 計畫有任何變更時,請填寫計畫變更表送交工業局。
  8. 公司應於每年1月20日前,繳交年度執行報告。
  9. 計畫執行採年度審查,審查委員親臨公司進行視察。
  10. 計畫經結案查訪通過後,即可辦理計畫結案。
  11. 然後,填具還本計畫書進行還款。若結案查訪不通過,公司需提前還款。
申請資料
  • 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計畫申請書
  • 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計畫書(本申請書膠裝裝訂成冊先送1份,待工業局資格審查通過後再補送7份)
  • 最近3年財務資料各2份(若為影本,請加蓋公司負責人章
  1.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簽證(含附註)或報稅報表
  2. 貸款金額3000萬(含)以上者,檢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簽證。
  3. 貸款金額3000萬以下者,檢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簽證或報稅報表。
審核委員 由業界及主管機關所組成
網址 http://rdloan.itnet.org.tw
諮詢電話 02-2700-7500 #202~206
送件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3段41-3號經濟部工業局1樓服務中心

往上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