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駐辦法
一般會員
本育成中心培育領域包含半導體產業(如IC設計等)、智慧物聯網(AIoT)應用(如智慧健康照護、智慧運輸、智慧生活等) 及軟硬體系統整合,分述如下:
- SoC/IC/FPGA設計
- 網際網路技術開發、智慧物聯網(AIoT)應用
- 嵌入式軟體開發
- 資通訊模組及系統開發
- 其他:如半導體設備設計研發、電子設計自動化軟體研發..等
對象:
國內(外)具有技術之自然人,或在中華民國登記之未上市(櫃)新創公司
類別:
進駐年限為四年,若必要延長進駐時間,延長申請須於到期前3個月提出並繳交延長進駐理由及公司近三年之財務報表,經財務評審委員及育成中心書審同意後,每次延長期間以一年為限,延長申請以三次為限。期滿後如有特殊情形須延長進駐將以個案辦理,除須備妥延長進駐理由及近期營運計畫書一份外,必須與國家推動之政策有相關聯或與學研單位有合作計畫,需經評審委員書面審查同意延長條件與期限。
對象:
國內(外) 依法登記之民營企業、工業團體、政府機構、政府或公營機構。
類別:
▪ 須參與工研院資訊與通訊研究所共同研發計畫或與進駐廠商共同研發之機構。
▪ 進駐年限視計畫書或合作契約期間為原則。
- 申請應備文件:申請進駐之營運計畫簡報一份,內容包含產品、技術、 經營團隊、市場、財務等相關規劃。
- 公司資料簡介。
- 技術產品方面:技術或產品的創新性與價值性。
- 市場展望方面:可行的營運構想及未來市場預估。
- 經營團隊方面:團隊資歷及其實務經驗、未來三年人力規劃。
- 資本結構方面:未來三年現金流量、損益表及經費規劃。
- 其他綜合考評:如EDA環構需求、SWOT分析、技術合作、技術移轉、共同開發等。
- 申請規費:無
- 申請時間:隨時受理申請
- 審查須知:
- 育成中心得視進駐公司申請個案,由召集人邀請技術、財務及營運等各領域之產、官、學、研專家進行審查。
※評審委員人數為5~7人,單數為原則。 - 申請進駐公司需在審查會議當天,針對計畫書簡報三十分鐘,簡報結束後進行三十分鐘詢答,主席得視評審委員提出問題之情形酌予延長時間(以上在接獲申請案十~ 十五個工作天內完成,惟不含資料補正時間)。
- 申請案完成後,本中心於五個工作天內通知審查結果,如結論為 有條件通過,須請申請人依評審意見完成補充說明並按期限完成。
- 育成中心得視進駐公司申請個案,由召集人邀請技術、財務及營運等各領域之產、官、學、研專家進行審查。
- 申請流程: